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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1-12 23:29:28   来源:开云kaiyun登录网页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43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442,3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2,520.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0%。

  根据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的分类,电子线材按线径规格划分为普通电子线材和微细电子线mm的电子线mm的电子线材。

  微细电子线材生产属于精益生产范畴,由于其线径细、漆膜薄,对于生产设备、工艺及公司管理均有着较高要求。自上世纪以来,微细电子线材的核心生产技术主要由德国益利素勒精线、日本大黑线材和日本三铃等国际有名的公司掌握,国内企业在工艺技术及产能规模等方面均存在比较大差距。近年来,伴随着全世界内的生产和技术转移,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微细电子线材生产企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产品的质量及供应能力方面能够与国际有名的公司形成一定竞争。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一直紧跟电子线材发展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致力于超微细电子线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公司所生产的超微细电子线mm,在传输效率、抗冲击和耐腐蚀等方面的品质都有着较大的优势,能够完全满足近年来消费类电子、新能源汽车以及医疗器械领域对于小型化、传导效率、稳定性等诸多方面的要求。随着电子科技类产品市场规模的不断提升以及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预计在未来数年内,超微细电子线材的整体需求及技术要求也将快速提升,以公司为代表的具备核心工艺及优质客户基础的国内自主品牌将迎来良好发展机遇。

  无线充电是未来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的重要发展方向,而无线充电材料及器件是制造无线充电设备的基础材料。无线充电场景的形成,无线充电标准的逐渐融合以及无线充电技术的成熟将进一步提升无线充电材料及器件的市场规模。随着智能手机更新换代的不断加快,截至目前已有超过百余款智能手机支持无线充电,该行业产业链日趋成熟,无线充电功能应用范围逐渐扩大。根据智研咨询数据,全球无线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7%,未来无线充电市场空间广阔。目前无线充电产业链主要包括方案设计、电源芯片、磁性材料、传输线圈和模组制造。无线充电磁性材料作为无线充电技术的关键零部件之一,在无线充电系统中,可以提高感应磁场和充电效率,屏蔽线圈对其他部件的干扰。

  在光伏度电成本不断下降与碳中和政策的推动下,光伏装机量持续提升,据CPIA预计,2025年全球光伏装机量将达270~330GW,年化增长率为15.7%~20.5%;我国光伏装机量将达90~110GW,年化增长率为13.3%~17.9%。光伏装机量的提升将带动上游关键材料的快速发展。

  2021年5月11日,国家能源局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利好政策持续加码,强调持续推动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2021年10月24日,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我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约5300万千瓦,连续9年稳居世界首位。截至2021年底,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3.06亿千瓦,突破3亿千瓦大关,连续7年稳居全球首位。

  随着全球人口自然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健康意识增强,医疗健康行业的需求将持续提升。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时间早,市场规模庞大,增长稳定。Evaluate MedTech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为4,050亿美元,同比增长4.7%,预计到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5,945亿美元,期间复合增长率为5.6%。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是全球最具潜力的医疗器械市场,产品普及需求与升级换代需求并存,近年来增长速度较快。受益于经济水平的发展,健康需求不断增加,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根据《“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预计到2025年,我国医疗装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主流医疗装备基本实现有效供给,高端医疗装备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对公共卫生和医疗健康需求的全面支撑能力。预计到2035年,我国医疗装备的研发、制造、应用将提升至世界先进水平,进入医疗装备创新型国家前列。

  公司医疗线束产品主要应用于超声探头等医疗器械,随着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深,医疗需求将不断释放,由于分级诊疗、促进器械国产化的政策助力,公司的医疗线束商品市场前景广阔。

  从国际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来看,新型锂离子电池技术发展迅猛,以新一代电力电子器件为基础的电机驱动控制将在2020年实现规模产业化,智能化电动汽车技术在下一个十年将有可能大大改变整个汽车工业格局。根据IEA的乐观预测,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和插电混动)的销量将达到1,998万辆,约17.0%的渗透率,2020年至2025年复合增长率约为45%。全球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有望从过去几年的缓慢增长,转向未来几年的快速成长。

  随着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日益严峻,国家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必要路径,可有效降低原油进口依赖度和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中国七大战略新兴起的产业之一,是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国民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路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指出,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2015年以来产销量、保有量连续五年居世界首位,产业进入叠加交汇、融合发展新阶段;国家鼓励构建新型产业生态,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建立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加快突破关键制造装备,提高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右,进一步强化新能源车的支持发展力度。

  公司电池极耳产品主要运用于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内。在此背景下,预计我国新能源汽车及上游动力电池、电池材料等相关行业将长期持续向好发展。

  公司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其它新材料的应用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太阳能光伏、医疗、新能源汽车四大领域:超微细电子线材、无线充电隔磁材料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金刚石切割线、节能型太阳能胶膜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线束主要应用于医疗及汽车行业;极耳、铝塑膜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行业。

  公司在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借助对各类金属基材及新材料的深刻理解,不断开发新产品并将产品线延伸至不同的应用领域;另一方面,公司基于现有客户需求,不断为其配套研发、升级产品类型,使其满足客户对产品性能及应用方面不断升级的需求,提升客户黏性,与客户共同发展。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营业务均有稳步发展,其中光伏、医疗、新能源业务提升尤为明显,但随着公司研发项目及借款增加,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增长,导致净利润有所下滑。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33,901.09万元,同比增长44.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1.41万元,同比下降3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01.01万元,同比下降25.27%。2021年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与下游客户不断深入合作,主要产品导体、无线充电隔磁材料、复膜线营收同比均有提升;但受国际大客户定价策略、疫情等因素影响,消费电子业务毛利率有所下滑,毛利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

  光伏行业受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利好政策引导,市场竞争环境有所改善,发展逐渐转好。报告期内,公司金刚石切割线产品经过前期的技术设备改造,产品品质提升,客户认可度提高,订单量增加,成本下降,营收和毛利均有大幅提升;太阳能胶膜已通过部分客户验证,并于2021年9月开始小批量供货,公司还将积极推进其他客户的送样验证进程。

  公司医疗、新能源汽车业务经过前几年的研发打样、客户开发,已于2020年开始对部分优质客户量产供货,配套供应线束、极耳等产品。报告期内,上述业务持续良好发展趋势,营收和毛利均有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全年研发投入9,746.33万元,同比增长34.86%,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28%。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取得专利60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54项)。目前公司在研项目最重要的包含消费电子领域的LCP材料,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铝塑膜、线路板,光伏领域的节能型太阳能胶膜,半导体领域的碳化硅半导体材料等。

  2021年11月,公司以“年产12万片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为募投项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其中募集资金32,789.00万元将投资于该项目,为项目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目前公司已拿到碳化硅下游优质外延片生产厂商的来料、成品等检测结果,反馈良好,公司将继续配合客户要求进行批量验证,验证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并及时沟通产品验证情况,推进后续的量产。

  随着研发项目的不断量产与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将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销售规模。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3月8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杨利群女士主持。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21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监事会予以审议。

  1、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同意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

  3、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133,901.09万元,同比增长44.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1.41万元,同比减少3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01.01万元,同比减少25.27%。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业务素质和诚信状况,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公证天业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如下:

  2022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021,000.11元人民币,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2,970,340.44元、存货跌价损失11,050,659.67元。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将减少2021年度利润总额24,021,000.11元。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目前公司发展处于成长期,综合考虑资本结构、研发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营资金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8,606,751.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43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442,3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2,520.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0%。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14,050.9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3,244,723.67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342,520.65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公司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及其他金属基复合材料的应用研发、生产与销售,现阶段产品包括超微细电子线材、无线充电隔磁材料、医疗线束、金刚石切割线和极耳等,主要使用在于消费电子、医疗、光伏和新能源领域;公司重视技术研发,目前在研项目主要包括碳化硅半导体材料、节能型太阳能胶膜、铝塑膜、LCP材料等。上述产品均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以保持产品的高质量和先进性。

  目前公司发展处于成长期,在市场充分竞争的大环境之下,为了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拓展新产品的应用领域,需要持续加强研发技术,研发投入较大,未来公司发展需求仍需继续投入建设资金。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33,901.09万元,同比增长44.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1.41万元,同比下降3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01.01万元,同比下降25.27%。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虽保持增长但盈利水平有所下滑,综合考虑资本结构、研发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营资金提升盈利水平,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湖州东尼新材有限公司、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州东尼特材有限公司、湖州东尼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现场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邮件登记:邮件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将上述文件在2022年4月7日前发送至公司邮箱,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至3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19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 15:00-16:0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至3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3月8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公司总经理沈晓宇总结了2021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1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由董事长沈新芳先生草拟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俞建利、陈三联总结了2021年度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司2021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正英、邹荣总结了2021年度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司2021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1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东尼电子2021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总结了2021年度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司2021年度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总结了2021年度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司2021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1年度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东尼电子2021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133,901.09万元,同比增长44.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1.41万元,同比减少3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01.01万元,同比减少25.27%。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